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江苏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发布公告
江苏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月21日15:00,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另外,考生还可登录“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
注:按专业分配招生人数的专业按专业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方向或者方向组分配招生人数的专业按方向或方向组总成绩进行排名。具体说明可在成绩查询页面底部下载“排名规则说明”查看。
考生如对成绩确有异议,请于2月22日8:00至2月25日17:00前登录“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对成绩确有差错的考生,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3月5日前电话通知考生;对成绩无误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
国家线一般在3月中旬发布。学校将在国家线发布后,根据计划及生源情况及时发布江苏大学分数线及拟调剂信息,请考生耐心等待。
重要提醒
网上出现了部分有关“2022年研考调剂”的相关信息,经有关招生单位逐一核实确认,均为不实信息。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各招生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信息。请广大考生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切勿上当受骗。

有多少院校公布了自己的研究生成绩排名??
21所已公布初试成绩排名院校汇总:
►
安徽理工大学
系统可显示专业排名,但仅供参考。
►江苏大学
考生还可以用身份证号码登录“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含总分排名)。
►
云南大学
排名将于2020年2月26日上午10:00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后点击初试成绩及排名查询模块查询总分排名。
►
郑州大学
本年度我校将同时公布考生初试总分的专业排名信息(仅限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链接)。公布的专业排名信息仅考虑相同报考院系、相同报考专业代码情况下考生初试总分的简单排序,未考虑研究方向、报考学习方式、单科成绩等因素,仅供考生参考,不做为调剂、复试等后续环节的依据。
►
东南大学
2月21日起,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将提供初试成绩查询和专业排名。
►
青岛大学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系统中公布的排名为分专业按总分排名(不含推免生),其中包含单科未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的成绩,该排名仅供参考。
;jsessionid=82299B058EE336A847102BADE991A20E?articleId=7246
►
河南大学
查询结果中显示的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序仅供参考,部分考生有可能单科或总分不过国家线,以及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均会导致排序发生变化。并且该排序未考虑推免生。
►
江南大学
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初试成绩查询”页面查看初试成绩和专业排名,其中专业排名为考生初试总分在报考专业中公开招考考生的排名,仅供参考。
►
南开大学
►
大连医科大学
成绩查询时考生可见本人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名,该排名为考生总分在报考院系所中本专业本研究方向下排名(如有研究方向,如骨科,则为骨科下排名;如无研究方向,则为专业下排名)。
►
宁波大学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排名查询于28日开放。
-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73&wbnewsid=15135
►
同济大学
►
湖南大学
►
苏州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江南大学
►
中国医科大学
排名仅供考生参考,不作为最终进入复试的依据,考生应以最终发布的进入复试名单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后续通知。
。
►
东北师范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show-3441.html
►中国石油大学
►
天津中医药大学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30高考(https://www.30gao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二○○九年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8/08/01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录取时,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
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1.推荐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荐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均录取为公费。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查阅相关说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具有两名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3.单独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主要用于我校强势学科招生。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推荐免试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推荐免试生在2008年10月25-10月31日凭所在学校发放的网报校验码进行网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报名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MBA全国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江苏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专家推荐表。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五、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
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其中政治理论、
英语、数学(一、二、三)、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
2.MBA全国联考: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英语,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3.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②211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和体检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政策
(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 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合格考生全部享受公费指标,免交学费,在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和助理科研工作津贴,以及优秀奖学金,奖励面达35%。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提前攻博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八、其他
(一) 除单独考试考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 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等自命题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及往年的专业课试卷。购买参考书有关事宜可与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8796220)。
(三) 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高校教师、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网页。
(四)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办公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30高考以上就是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30高考。更多相关文章关注30高考:
www.30gaokao.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