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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类别
1.硕士研究生(需占用母校的推荐免试名额)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不需占用母校推荐免试名额)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
www.bjmu.edu.cn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招生简章查看。
四、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
3.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6.国家
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13年10月上旬面试时补交。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另一份为复印件,其中第6、7项只装订在复印件中。
五、申请办法
1. 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
),进入“表格下载”,下载申请表格。于2013年9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13年9月下旬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或学生
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硕士生网上报名,并到所在母校指定的硕士生报考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须按照我校应试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
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和
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七、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元/学年/生。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如下:
推免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入学2-3年)前享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通过资格考试后享受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研究生可获得助学金。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九、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5. 报考
护理学专业学位者,入学前必须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十、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
www.bjmu.edu.cn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3.考生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十一、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北京大学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往年一般在二月上旬到二月中旬可以进行查询。2019年北京大学研究生成绩时候出来时间是 预计在2019年2月中上旬。
北京大学一般安排在每年十二月份倒数第二个周六周日,然后初试成绩一般在二月上旬到中旬可以进行查询,具体时间需要教育部方面当年进行发布的为准.
考生可使用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本人参加2019年1月5日举行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的成绩。
可以参考:2019考试成绩可参考2018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8年2月3日开始。
扩展资料: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du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部分专业通过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
30高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自考本科证可以考北大医学部的研究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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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者事竞成,我是这样认为的,握个手,我在考
汉语言本科证,本科学历应该就可以考了,学士证就不是很清楚要不要,建议你上北大网去看看或者去北大考研网问问,要是连做都没去做就对自己说不行,这种人才值得鄙视呢,不认识你的人说什么,人贵有自知之明,没有做到,只能说明你做得不够多,不够好!我会努力的,我们共勉一下!我只想说,我热爱学习!
我帮你去找了一下:
北京大学医学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的说明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申请和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部署统一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及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
1
“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HBsAg+)者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报名费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学部自行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
1.医学综合(775):含生理学、生物
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
基础医学综合(761):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
3.卫生综合(762):含流行病学、卫生
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化学综合(763):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5.口腔综合(764):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6.生物综合(765):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7.政治综合(767):含马克思主义
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
8.物理综合(769):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
物理学;
9.护理综合(770):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
10. 历史综合(773)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
八、部分专业业务课有选考科目,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卡)中相应栏目内注明,否则由医学部指定应试科目。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医学科学(理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二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0000元/年)。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72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36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学年。其中具有参评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可有80%的人获得学业奖学金,第二、第三学年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实行动态评审。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硕士生可获得助学金。
3.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3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一式两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另一份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四、调剂录取
1. 医学部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相互调剂。
2. 医学部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由于名额所限而未能被录取的考生
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在每年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被北医录取的考生中约有70%的人被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十五、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医学部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七、凡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一个写好本人报名号及详细收信地址、邮编,贴足挂号邮资的标准信封(用于邮寄准考证等)装入信封内寄至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八、招生咨询
1.欢迎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
www.bjmu.edu.cn
→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3.E-mail:zsyjs@bjmu.edu.cn
十九、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二十、如在200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以上,就是30高考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网 北京大学(医学部)考研接收推免保送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30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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