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3 10:53:52 | 30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渭南师范学院,英文名:Wein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3。互联网域名为http://www.wntc.edu.cn。办学地点及校址:
1.渭南师范学院朝阳校区: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邮编:714099。
2.渭南师范学院富平校区: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怀德大道西段,邮编:711700。
第三条 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现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7亿元,馆藏图书229万余册,电子图书12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1个,数字资源实现学科全覆盖。现有15个二级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8000余人(含港澳台高校交换生和韩国、泰国等国留学生)。
第四条 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录取注册后具有渭南师范学院和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两校学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符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机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确保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与质量、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我校2021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 专业分配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录取,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普通文理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除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外,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如有统一特殊规定,则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省统(联)考要求的须省统(联)考成绩合格),依据我校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高职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招办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考生,依照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普通本科和职教本科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照文化课考试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口试要求执行各省市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报考非外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学生可选修大学日语、大学朝鲜语、大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公共外语课程统一开设大学俄语。
第二十五条 2021年,我校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30高考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报到前持有关证明向我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渭南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913-2136900,0913-2133210,监督投诉电话:0913-2133950。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wnu.edu.cn.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解。
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渭南师范学院排名432。
渭南师范学院挺好,就业率也比较高,学前教育是比较新的专业,学校非常重视,是一个人性化的学校,老师都很好,一切为了学生着想,我们学校有很多学生都会选择考研,不是因为学校教学能力不够,是老师一直给灌输多学习知识对于人的阅历和学识的增长。
渭南师范学院
简称“渭南师院”,位于陕西渭南,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试点院校,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被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列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渭南师范学院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30高考:www.30gaokao.com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办电话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办电话:0377-63513466。传真:0377-63516507。电子邮箱:nynuzsb@163.com。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73061。南阳师范学院拥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8个,化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简介: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校址: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东校区:安徽省淮南市
岭南师范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南昌师范学院排名南昌师范学院2022年在本科院校中排名第826名,本省大学排名第23名。南昌师范学院(原江西教育学院)是江西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是江西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现有昌北、青山湖两个校区。学校起源于1952年成立的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1956年升格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是当时江西省仅有的4所普通高等学校之一,1958年创办江西教育学院,1969年与
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录取分数线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预计在2019年6月份公布。九三师范学校招生网会密切关注,考生可参考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地录取分数线情况。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分数线表格省市(区)省市(区)一本线科类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代码名称13广东573文科普通类2122628573594.73
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02)。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
云南师范大学排名2020年云南师范高校排行现在上技校已经成为了一个很普遍的选择,对于学生而言,只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就是按部就班地上高中,然后努力考上一所好的大学,获得比较不错的文凭,依靠文凭的价值去找工作,可是现在文凭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那么第二条路就是就读技校学习技能,以后凭借技能吃饭,这两种方式都有不同的人选择,可以对于学生而言,只能根据自身的情况去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道路。那么,
海南师范大学软科排名海南师范大学软科排名是第243名,是一所实力很强的大学。学校简介:海南师范大学,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简称海南师大、海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入选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
2024-02-12 10:28:42
2024-01-12 15:47:01
2024-01-26 19:05:22
2024-01-30 12:47:53
2024-01-25 15:33:37
2024-01-25 07: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