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0 11:30:56 | 30高考
各位考生:30高考
我校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在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公布,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资格和录取,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更多相关文章关注30高考:www.30gaokao.com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登录)查看初审结果。5月28日14时至5月29日14时,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抢选笔试考点,未选择考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分配考点。笔试考点均在浙江省内,预计选择范围包括杭州、金华、宁波、绍兴、台州、温州地区。笔试将于高考后进行,相关笔试安排请关注我校后
各位考生:根据《东南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个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ban@seu.edu.cn
各位考生: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考生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kzs@nju.edu.cn,联系人:赵老师。特别提醒:1.5月31日前,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各位考生: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材料初审通过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点击“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初审结果。5月31日前,初审通过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以报名号排序)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2.网上确认考试及缴费:请通过初审的考生即日起至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我校现将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初审通过考生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近期发布的能力测试通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登录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反馈,我校将依规予以认真核查。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wzsb@bfsu.edu.c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对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一、公示时间:5月22日-5月29日。对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二、公示内容包括报名号、姓名、性别、符合的报名条件,学科奥赛类
2025-01-16 17:30:23
2024-01-11 07:42:43
2024-12-14 18:40:57
2024-06-23 10:36:15
2024-06-17 01:48:33
2024-06-14 23:48:08